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医学综合楼楼宇发光字安装中标结果

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医学综合楼楼宇发光字安装中标结果

一、合同编号:N510*****230*****-1

二、合同名称:精神医学综合楼楼宇发光字安装

三、项目编号:N510*****230*****

四、项目名称:精神医学综合楼楼宇发光字安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绵阳市剑南路东段190号

联系方式:159*****067

供应商(乙方):成都晶美佳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办燎原社区9组政通西路158号13栋14-15号

联系方式:180*****44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医学综合楼楼宇字制作项目1(项)¥250,000.00¥250,000.00①制作服务内容包括:完成清单统计表中要求的所有标识的制作与安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点位复核。 ②标识制作按照设计深化方案中标识尺寸、材质、制作工艺、安装工艺、节点大样要求进行。 ③所有采用的金属材料、钢材、铝合金板材、不锈钢、零配件、密封材料及结构胶等应符合要求。同时材质的厚度,最终的规格,严格按照采购的要求。 ④使用铝板、铝合金、不锈钢的结构部分厚度及面板厚度不得少于规定的厚度,涂层厚度不得少于规定值,以保证涂层质量。 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标识字数等需求配置户外正规厂家生产的配电箱,配置齐全满足本项目的要求,配电箱满足散热要求。 ⑥其他安装所需的管线、空气开关、时控系统和所有安装配件满足安全和正规产品及用户要求。 ⑦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制作及实施方案,方案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技术路线完整、且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⑧供应商在标识安装前,制作1:1尺寸的喷绘布,对安装效果进行展示。

合同金额: 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6月09日

履约地点: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5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精神医学综合楼楼宇字发光字安装合同.pdf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06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楼宇发光字 综合楼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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