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朗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翁朗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翁朗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3日

采购人(全称):龙船塘瑶族乡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创建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翁朗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翁朗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黔财采计〔2023〕5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该工程为翁朗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位于洪江市龙船塘,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竹篱笆,停车位及地面铺装、浆砌石挡土墙、砖切花池、观景平台、指示牌、竹牌楼、村部大门、舞台及围墙、景观亭、混泥土水池、青石板园路、绿化工程、混泥土路面、垃圾站、景观电气工程等。

6、项目经理:陈莉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6元

合同金额大写:贰佰柒拾玖万捌仟壹佰柒拾元柒角三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

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

(总价)

1

湖南创建建设有限公司

/

/

/

1

*******.76

*******.76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包干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3年6月09日,完成日期:2023年09月09日,履行期限:90天

地点:洪江市龙船塘瑶族乡。

方式:详见附件

四、付款方式:1、完成投标清单全部工程量,按合同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且通过财政评审后,按财评结算支付97%工程款。2、3%的质量保证金,项目交付使用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则返回质保金。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进行返工处理,如乙方不进行返工处理,甲方则扣留全部质量保证金。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肆份,承包人执贰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6月07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龙船塘瑶族乡人民政府

乙方:(公章)湖南创建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湘

法定代表人:曾宪华

电 话:177*****140

电 话:137*****098

地 址:洪江市龙船塘瑶族乡龙船塘社区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株山村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株山村电子商务中心4楼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洪江市支行

帐 号:187*****04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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