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后勤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后勤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230*****-1

二、合同名称:后勤管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230*****

四、项目名称:后勤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迎宾大道212号

联系方式:028-********

供应商(乙方):四川津康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月花村8组3号

联系方式:133*****9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后勤管理服务 1(项) ¥1,000,000.00 ¥1,000,000.00 供应商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食堂管理服务人员对采购人食堂提供食堂管理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制定菜谱,并实际操作,逐步增加特色菜品,实现菜品多样化,做到营养均衡、搭配科学、美味可口,每周菜谱应事先报采购人同意;工作时间内(及部分节假日加班)早、中、晚三餐的制作及就餐服务;食堂分餐制、自助餐、会议用餐、活动用餐等服务;食堂及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服务;食堂设施设备管理等。食堂用设施设备、原辅材料采购、食堂使用低值易耗品(含塑料制品、水龙头及灯泡及经营管理用办公用品等)由采购人负责提供,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确定的菜品要求向采购人递交相应的材料采购计划清单;厨房专业设备在交付供应商前,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验收,验收无异议后交付使用,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损坏由供应商负责维修费用,如是由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坏,则由采购人联系产品厂家进行维修;餐厨垃圾由供应商负责清运;食堂抽油烟机清洗及费用、本项目厨房所在单位以外的垃圾清运由采购人负责。

合同金额: 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1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6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后勤管理服务项目合同(1).pdf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

2023年06月13日

标签: 后勤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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