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兴宁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预中标结果
2015年兴宁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预中标结果
2015年兴宁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采购编号:鼎策ZB-2015-191)成交结果公示
2015年兴宁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采购人名称: 南宁市兴宁区环境保护局
2、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3、工程名称: 2015年兴宁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4、建设规模: A分标;兴宁区昆仑镇八塘村坛屋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规模: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规模为50吨/日(含配套管网建设);投资规模:约60万元;建设地点:兴宁区昆仑镇八塘村坛屋坡;
B分标:兴宁区三塘镇围村村那井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规模: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规模为50吨/日(不含配套管网建设);投资规模:约51万元;建设地点:兴宁区三塘镇围村村那井坡;
C分标:兴宁区五塘镇沙平村沙平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规模: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规模为65吨/日(含配套管网建设)。投资规模:约80万元。建设地点:兴宁区五塘镇沙平村沙平坡
5、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
6、评审时间: 2015年10月12日
7、成交信息:
A标成交单位:南宁市桂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A标成交金额:人民币¥568292.80元(大写:伍拾陆万捌仟贰佰玖拾贰元捌角)
B标成交单位:广西今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B标成交金额:人民币¥449448.26元(大写:肆拾肆万玖仟肆佰肆拾捌元贰角陆分)
C标成交单位:广西神州环保设施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C标成交金额:人民币¥758112.25元(大写:柒拾伍万捌仟壹佰壹拾贰元贰角伍分)
8、公示时间: 2015年10月13日至 2015年10月15日
说明:
1、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传真:****-*******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或投诉的时间。
(6)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署名。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12日
标签: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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