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14日 14:0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毅、傅敏光、乔卫华
总成交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支路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先生/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180*****210
附件:
附件1 成交公示.docx

一、项目编号:FJZHCG2023-125(招标文件编号:FJZHCG2023-125)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绿量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坪埕北路89号102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包1

下浮率(%):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厦门绿量农产品有限公司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食材配送服务 按磋商文件要求 1年 按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毅、傅敏光、乔卫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的服务费比率1.5%;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开户名: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 账 号:118*****01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的资格与符合性进行审查,其中福建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5.2特定条件第二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合格的证明材料,其余5家投标单位均符合要求通过资格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支路34号        

联系方式:汪先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联系方式:李工/180*****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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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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