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嘉峪关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联通工程金港路上跨清嘉高速公路桥梁工程项目经理部钢材、商品砼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
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嘉峪关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联通工程金港路上跨清嘉高速公路桥梁工程项目经理部钢材、商品砼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
各投标人:
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甘肃省嘉峪关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连通工程(金港路上跨清嘉高速公路桥梁工程)项目钢材及商品砼采购竞争性谈判(竞谈编号:ZT17-JCZX-2023-065)于2023年6月6日下午14:30整,在甘肃省嘉峪关市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甘肃省嘉峪关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连通工程(金港路上跨清嘉高速公路桥梁工程)项目会议室进行了公开竞争性谈判,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公告载明的评标办法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竞谈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竞谈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2日;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发布招标公告。
二、 推荐中标候选人信息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排序 | 备注 |
钢材 | GC-01 | 青海鹏琦商贸有限公司 | *******.07 | 1 | 13%税率 |
商品砼 | SPT-01 | 嘉峪关安和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 ********.80 | 1 | 13%税率 |
商品砼 | SPT-01 | 嘉峪关鸿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85 | 2 | 3%税率 |
公示期3天,自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5日止。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或监督部门举报。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特此公告!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岐山安置点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嘉峪关项目
项目部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金港路中铁十七局城建公司嘉峪关金港路上跨清嘉高速公路桥梁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吉先生189*****171
标签: 钢材、商品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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