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2023年二季度气质成分检测结果公告

平湖市2023年二季度气质成分检测结果公告

为保障广大燃气用户权益,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嘉建委城[2011]386号《关于开展嘉兴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气质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平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对我市燃气经营企业(平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平湖市独山燃气有限公司、平湖市金新液化气有限公司、平湖市嘉城燃气有限公司、平湖市禾田加油加气站有限公司)的气质成分分析报告内容公布如下:

(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联系电话:110 119 0573-********



平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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