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2023年二季度气质成分检测结果公告
平湖市2023年二季度气质成分检测结果公告
为保障广大燃气用户权益,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嘉建委城[2011]386号《关于开展嘉兴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气质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平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对我市燃气经营企业(平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平湖市独山燃气有限公司、平湖市金新液化气有限公司、平湖市嘉城燃气有限公司、平湖市禾田加油加气站有限公司)的气质成分分析报告内容公布如下:
(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联系电话:110 119 0573-********
平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2日
标签: 检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