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CS-202*****000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宁乡精神病医院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龙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3年度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000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2023年度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壹万伍仟捌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本合同政府采购金额为(大写):陆拾壹万伍仟捌佰元整(小写:¥615,800.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6-01 —— 2024-05-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宁乡精神病医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保洁1、室内:(1)院内所有医疗建筑区域;(2)综合楼和住院大楼卫生间、大厅、过道、楼梯间、电梯;(3)会议室、会堂;2、室外:(1)院区内所有环境区域的日常清扫保洁,下水道、宣传橱窗等。(2)一楼食堂餐具清洁消毒、帮厨;(3)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转运交接;(4)住院病人被服、衣服洗涤;(5)标本的送检;(6)医院园林绿化维护工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4.2 收款账户: 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马桥支行( 长沙龙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820*****00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一)服务质量1、物业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服务及时到位。2、保洁服务总体要求:每周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彻底的卫生清洁。门、窗架、框槽手摸无灰尘,玻璃洁净、明亮无斑点;纱窗完好无损坏,手摸无灰尘;所有区域必须做到随脏随扫、随抹、定时除尘。具体各区域清洁卫生要求如下:(1)室内区域地面:无杂物、纸屑、污渍,目测干净、光洁、干燥无积水;门窗:明净、光洁,无积尘、污迹、斑点;墙裙:表面光洁、干净、无积尘、无污迹附着物和斑点;灯具:光洁明亮、无积尘和蛛网;痰盂:清洁,表面无痰迹、污物等附着物,无垃圾外溢;天花板:无污迹、积尘和蛛网;床、柜:无灰尘、杂物、水迹斑点,空床要整齐清洁,及时做好消毒工作,严格按照消毒隔离的规定执行;大小便池:内外光洁、无污垢、积尘。适当地方放置卫生球,喷洒空气清新剂;洗手盆、镜台、镜面:内外光洁,无斑点、污垢、积水、积尘;墙面:光洁、无污迹、脏物、积水、积尘、蜘蛛网;厕所篓、垃圾桶:无陈积物,无臭味,表面干净,无垃圾外溢;电梯:电梯内无垃圾、无小广告、无痰渍、无积尘、无杂物,电梯层门表面洁净,按钮、显示屏无脏污印记,定期进行消毒工作。(2)室外区域道路保洁:室外路面全日不间断巡回保洁、随时保持干净清洁,无痰迹、无烟头、无积水、无明显大片树叶、无纸屑、无积水、无堆放杂物。下水道:畅通无堵塞、无积水、臭味。宣传橱窗:目视表面无明显积尘、无污迹、无乱张贴。3、食堂餐具清洁消毒、帮厨:清洁完的餐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异物。清洁后的餐具必须消毒,消毒后的餐具应该无水干爽,无污垢,无油渍,无食物残渣,无异味;帮厨服从食堂安排,积极主动。4、住院病人被服、衣服洗涤:洗涤后的、衣服布类外观洁净、无褶皱,无明显可以洗脱、去除的污渍,无异味、串色。5、标本的送检:标本送检途中应注意无菌操作,避免细菌污染。6、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转运交接:每天定时清理垃圾并做好分类,做到日产日清,保证环境的整洁;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必须由医院统一集中处理,其他人不得私自处理,物业工作人员只需要负责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清理、分类以及归堆。医疗废物必须分类专人专管。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如有违反,由物业公司承担相关后果责任。7、绿化维护要求:室内花木定期浇水、施肥、养护;室外草坪、花坛、林地及时修整、养护、治虫;节假日医院花坛的布置。 (二)人员要求1、人员配备不少于14人。2、安排项目负责人对接各项工作。公司配备的人员必须经医院审核以及全员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3、认真做好与本项目相关的日常工作,在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时,须及时向采购人反映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4、配合采购人对项目的验收工作。5、所有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道德素养、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遵纪守法,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违章者接受采购人处罚。6、严禁打骂病人,禁止与患者、家属、医护人员发生口角、斗殴,注意维护医院健康形象;工作时间不得喝酒、抽烟、赌博。7、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投标人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医院每月将组织职能部门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现场督查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对象为医院各科室负责人、部分干职工、病人及家属,季末进行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现场督查与满意度调查各占50%分值)。如果季综合评分为≥90分,院方将支付当季的物业费;如果季综合评分≥85分且<90分,则扣除当季物业费的3%;如果季综合评分≥80分且<85分,则扣除当季物业费的5%;如果季综合评分<80分,则扣除当季物业费的10%,并责令整改;如果连续两季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下,医院将终止与该物业管理公司的合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等。2、审定乙方制定的年度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服务计划。3、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4、合同期间,因不可避免原因造成有经济、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宁乡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可以避免的应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管理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或由乙方员工违反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造成的工作失误,由乙方负责。乙方员工的一切工伤事故及意外伤害与劳动纠纷和疾病以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负责,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及相关物业管理规定,保证符合国家及湖南省、长沙市的法规政策规定,并按规定实施有效管理,告知甲方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2、自主开展合同范围内的各项服务管理活动,不能有损害甲方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3、甲方已将物业员工政策性规定的保险纳入到物业管理费中,乙方应为其员工购买政策性规定的保险,如乙方未为其员工购买政策性的保险所造成的纠纷及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4、乙方新进人员一定要经过培训,由甲方科室负责人认可后才能单独上班。5、合同期满后,物业管理公司应将物业管理有关资料整理且无条件移交医院。6、参加医院组织的相关培训,确保物业工作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及技能.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7.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及协商处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06月0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1、原则上物业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5岁以下,能够胜任相关工作,聘用时先通过医院考核,及时将物业工作人员档案资料交医院存档;2、合同期满后,物业管理公司应将物业管理有关资料整理且无条件移交医院。3、若出现自然灾害、火灾、外部冲击等突发事件,物业管理公司应协助医院保卫部门及公安机关进行处理。4、物业公司进行人员调度时必须给科室及院监管办提供相关人员信息,便于调度,避免双方工作脱节。5、物业公司要提供保洁人员的资料(含体检表)。6、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协商解决。 本合同及各附件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宁乡市玉潭街道塘湾社区328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宁乡县白马桥乡正农社区白马北路东三街191号北区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