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领鹰计划”培养项目合同公示

罗湖区“领鹰计划”培养项目合同公示

罗湖区“领鹰计划”培养项目合同变更

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罗湖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拟对罗湖区“领鹰计划”培养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罗湖区“领鹰计划”培养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958万元

中标供应商:东方原点(北京)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因2022年疫情严重,为保证项目能够高质量完成,经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双方协商的结果,中标供应商同意将原合同服务期、交付期、付款期等约定顺延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交付,同时原合同中筹建校跟岗研修课程,因疫情影响时过境迁,不宜继续开展实施,经双方协商一致,将筹建校未完成课程(包括筹建校校长跟岗研修第三期至第五期)进行核减,核减金额为******.00元。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罗湖区教育科学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标采购罗湖区“领鹰计划”培养项目[编号:LHCG**********],项目服务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共两年,中标金额为958万元,中标供应商为东方原点(北京)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2022年疫情严重的原因,变更情况如下:

1、“领鹰计划”服务期限:原合同服务期限是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变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进行验收和款项支付,所有项目实施交付并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结清所有款项。

3、“领鹰计划”原合同工作计划拟定的外出研修地,现明确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后可以调换外出地顺序,或另行选取外出研修地完成研修课程。

4、“领鹰计划”原合同中筹建校跟岗研修课程,因疫情影响时过境迁,不宜继续开展实施,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将筹建校未完成课程(包括筹建校校长跟岗研修第三期至第五期)进行核减,核减金额为******.00元。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一号8楼

联系电话:0755-******** 传真: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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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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