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安居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协审机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安居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协审机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30*****

二、项目名称:安居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协审机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邦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建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中科华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正天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经信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卓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296号 1,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邦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建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中科华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正天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经信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卓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安居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协审机构政府采购服务 负责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2023-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概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控制价审核造价咨询服务、变更工程预算价审核造价咨询服务、工程材料(设备)价格咨询、其他类型评审和咨询服务、配合中心开展评审技术积累和研究等内容)。 1.供应商需服从财政局的统一管理。 2.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咨询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指定地点接收资料并核对签收。 4.供应商需具有能完成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 5.供应商应提供后续支持服务,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 6.不得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从事遂宁市安居区内的审计工作、预算工作、招标代理工作。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同时采购人呈报本项目同级财政府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遂宁市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遂财规【2021】1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7.工程造价咨询时限(供应商收到资料之日起算): (1)报审金额 500万元以下(含 500万元): 5个工作日; (2)报审金额 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含 1000万元): 7个工作日内; (3)报审金额 1000万元---5000万元(含 5000万元): 10个工作日内; (4)报审金额 5000万元以上: 15个工作日内。 (注:时限工作日为供应商形成工程造价咨询初稿的时限;以上时间可根据实际作适当调整。) 8.投标人若中标,必须派遣与投标文件中配备的团队人员为招标人提供服务,若需更换人员,必须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若擅自更换人员,将视为项目转包行为,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同时采购人呈报本项目同级财政府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遂宁市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遂财规【2021】1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2年,合同一年一签,自服务期限届满时终止。 详见招标文件 1,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SC*******、SC*******、SC*******、SC*******、采购人代表一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特别约定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金额为预算金额,实际金额按以下标准执行。

付费标准:每个项目参照《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计费标准下浮比例收取,具体如下: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100万元(含 100万元)以下按8折、100—500万元(含 500万元)按6.5折、500-1000万元(含 1000万元)按6折、1000-3000万元(含 3000万元)按5折、3000-5000万元(含 5000万元)按4折、5000-*****万元(含 *****万元)按3.5折、*****万元以上按2.5折。(其中:场平工程收费>5万元,按5万元支付。)

(2)、公路、铁路、水、坝等其他工程,按房屋建筑收费降低50%计算金额。

注:①、以上付费金额不足3000元,按3000元付费。

②、以上费用包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现场踏勘费等。踏勘现场须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交通工具。

③、本次采购具体金额以最终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④、本次招标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⑤、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投标文件中所给与的一切增值服务,中标后因中标人方案中遗漏的各种费用均包含在此报价中,中标人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中段296号

联系方式:0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德水北路42附1号金域国际商业楼4栋2楼4-5号

联系方式:0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0825-*******

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评审 财政 协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