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批通过含视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防制药原研药参比制剂国家谈判药品仿制药挂网结果公示
黑龙江省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批通过含视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防制药原研药参比制剂国家谈判药品仿制药挂网结果公示
相关医药企业: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黑龙江省医保局《关于将2023年第一批通过(含视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防制药原研药参比制剂国家谈判药品仿制药挂网的函》的要求,挂网申报工作已结束,现对部分相关企业维护的挂网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一)。
一、公示期: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1日
公示期内接收各相关企业的申诉质疑。如对公示的“相关医药企业部分药品挂网信息结果”有疑问,请相关企业在公示期内登陆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按照《网上申诉质疑操作流程》(见附件二)进行网上申诉质疑。申诉质疑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佐证材料等三部分组成,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申诉质疑企业应对其提供的证明证言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药品可直接进行交易。
二、咨询时间及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
下午14:00--16:00时
咨询电话:0451-********
附件:附件一:药品挂网信息结果表
附件二:网上申诉质疑操作流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6月16日
普通附件: | 附件二:网上申诉质疑操作手册.doc 附件一:药品挂网信息结果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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