烔炀镇凤凰集乡村振兴战略项目二期凤起飞炀?烔炀镇凤凰村文旅项目EPC工程-中标
烔炀镇凤凰集乡村振兴战略项目二期凤起飞炀?烔炀镇凤凰村文旅项目EPC工程-中标
项目名称: | 烔炀镇凤凰集乡村振兴战略项目二期(凤起飞炀?烔炀镇凤凰村文旅项目)EPC工程 | ||
项目法人: | 巢湖市烔炀镇人民政府 | 项目地址: | 巢湖市烔炀镇 |
立项批文名称: | 巢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烔炀镇凤凰集乡村振兴战略项目立项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平台: | 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5-26 11:08:23 |
烔炀镇凤凰集乡村振兴战略项目二期(凤起飞炀?烔炀镇凤凰村文旅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烔炀镇凤凰集乡村振兴战略项目二期(凤起飞炀?烔炀镇凤凰村文旅项目)EPC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巢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烔炀镇凤凰集乡村振兴战略项目立项的批复,巢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烔炀镇凤凰集乡村振兴战略项目二期(凤起飞炀·烔炀镇凤凰村文旅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巢发改综字[2020]526号,巢发改社字〔2023〕**5号
1.4 招标人:巢湖市烔炀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巢湖市烔炀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烔炀镇凤凰集乡村振兴战略项目二期(凤起飞炀?烔炀镇凤凰村文旅项目)EPC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MMGZ*****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MMGZ*****
2.5 建设地点:巢湖烔炀镇凤凰行政村,东距巢湖市25公里,西距合肥市30公里
2.6 建设规模:规划面积10余亩,改建或新建建筑工程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利用老卫生院、老供销社、老大礼堂等村集体资产和建设用地,在一期项目基础上,进行赋能扩容,建设乡村民宿(客栈)、特色餐厅、大礼堂(多功能活动中心)、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等,配套建设公共停车场等设施。
2.7 合同估算价:1198.67万元
2.8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图纸设计完成后8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采购及施工内容。
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EPC总承包工程
2.11 其他:本项目为一体化招标项目,包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所有内容并提供乡村振兴体系综合服务,综合服务内容包括:梳理农产品及包装设计、管家特色技能培训、景区运营辅导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承担。
3.7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5月27日至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9*******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6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6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3号开标室[巢湖市太湖山路原老党校(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巢湖市烔炀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巢湖市烔炀镇朝阳路与烔炀路交叉口北150m米
邮 编: ******
联 系 人:孙佳
电 话: 182*****288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房101铺
邮 编:******
联 系 人:潘君
电 话:0551-******** **9*******1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0551-*****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科
地 址:巢湖市太湖山路市党校原办公楼,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电 话: 0551-********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为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开标时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操作流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工作,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如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或操作不当造成无法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情况,责任自负。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
(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徽商银行 | |
户名 | 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账号 | |
开户银行 | 徽商银行巢湖支行 |
工商银行 | |
户名 | 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账号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巢湖支行 |
0天1小时15分58秒
烔炀镇凤凰集乡村振兴战略项目二期(凤起飞炀?烔炀镇凤凰村文旅项目)EPC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烔炀镇凤凰集乡村振兴战略项目二期(凤起飞炀?烔炀镇凤凰村文旅项目)EPC工程
项目编号:2023AMMG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5月27日
开标日期:2023年6月16日
烔炀镇凤凰集乡村振兴战略项目二期(凤起飞炀?烔炀镇凤凰村文旅项目)EPC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佳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寰宇建筑设计院)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长江东路34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零柒拾玖万捌仟捌佰壹拾捌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涂均伟
工期:9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EPC工程
招标人:巢湖市烔炀镇人民政府
地址:巢湖市烔炀镇朝阳路与烔炀路交叉口北 150m 米
联系人:孙佳
电话:182*****288
招标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域2#楼101铺
联系人:潘君
公示期:2023年6月17日至2023年6月1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耿科长,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6日
0天0小时31分0秒
标签: 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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