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台站观测系统专业设备采购三期包3:地震烈度仪采购合同书-合同公告

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台站观测系统专业设备采购三期包3:地震烈度仪采购合同书-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 2023 〕年 第预警项目办JJ*****

二、合同名称: 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台站观测系统专业设备采购(三期)包3:地震烈度仪采购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 008*****016724*****409

四、项目名称: 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台站观测系统专业设备采购(三期)-地震烈度仪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四川省地震局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3段29号

联系方式:173*****430

供应商(乙方):北京中震科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军庄路2号院JZ1234

联系方式:137*****57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地震烈度仪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palert c2

主要标的数量:60

主要标的单价:4350.00

合同金额: 2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签约后付款: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元)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60%的货款(即人民币******元),乙方须先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如受国家预算经费下达时间影响,支付时间顺延以预算经费下达为准,且因国家预算经费下达影响所造成的延误,不属于甲方违约。(2)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且安装完毕经检验竣工合格后交付甲方,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货款(即人民币:*****元),乙方须先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3)货物考核运行3个月并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10%余款(即人民币:*****元),乙方须先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同时,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4)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交付及质保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支付。免费质保期结束后,经乙方申请,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剩余质保金。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06-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06-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 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台站观测系统专业设备采购(三期)--地震烈度仪-北京中震科工(合同扫描版).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川,成都市,北京市,门头沟区,成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观测系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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