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幼儿园装修工程(第二次)施工预中标结果
新华幼儿园装修工程(第二次)施工预中标结果
项 目 名 称 | 新华幼儿园装修工程(第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7834 | ||||||||
招标人 | 重庆市合川区新华小学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
评标结果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金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渝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文景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金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621.261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合川区建委 | ||||||||
重庆市合川区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
重庆市合川区监察局 | |||||||||
招标人:重庆市合川区新华小学 2015年10月16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15年10月16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华幼儿园装修工程(第二次)已由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合川发改发【2013】238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合川区新华小学 ,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区新华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新华小学西侧。
2.2工程规模:总项目建筑面积8865.3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844.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20.68平方米。投资额约700万。
2.3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资金、设备等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22日起,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cqhc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cqhcjy.com)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 10 月15 日10 时 00分(北京时间),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规划展览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合川区新华小学
地址: 合川区假日大道38号
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 138*****66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金果园
联系人: 钟老师
电 话: ***-********
2015 年 9月 22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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