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部分绿地草花采购服务中标公示
市管部分绿地草花采购服务中标公示
市管部分绿地草花采购服务(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3F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30665号)
二、项目名称:市管部分绿地草花采购服务(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玄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白马山庄1号
中标金额:*******.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管部分绿地草花采购服务(一包) 服务范围:对市管部分绿地花卉采购、栽种及养护工作,需按照园林管理处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采购、栽种及养护工作,并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服务要求:地栽花卉种植土壤应具备土粒细碎、疏松、无杂物。地形应自然流畅, 达到自然排水要求;翻地不低于 20CM,整理绿化用地至满足花卉栽植要求;地栽花卉种植土壤有效土层为 30CM;栽植土表层土块颗粒≤2cm;地栽花卉种植土壤应加 10%粗砂或腐殖土,改良土壤透气性;管养期内,供应商应负责本工程范围内所有花卉生产供应、栽植、养护、正常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花卉垃圾清理、移除草坪清理以及及时进行修补工作等。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花卉供应量按实际供应数量签订现场验收单,以此作为结算数量。花卉栽植完成后由供应商负责养护,养护期内花卉损坏、死亡、被偷盗或由于供应商养护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负责更换花卉, 更换的花卉数量不计入结算数量;栽植:供应商应对需要栽植花卉绿地上的现有花卉、草坪及其他植物进行移除,并按要求对地形进行处理。栽植需严格执行采购人的花卉设计要求,并在栽植前对土壤进行翻晒、消毒,栽植要求必须满足黄土不露天;管养内容:管养期内,供应商应负责本工程范围内所有花卉生产供应、栽植、养护、正常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花卉垃圾清理、移除草坪清理以及及时进行修补工作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树民、包际晟、张文英、夏士海、王秀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00万*1.2%+(两个包合计总中标价-100万)*0.48%】×1.1×本包中标价所占总中标价比例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2 中标单位业绩:
8.2.1 滁州市园林景观管理中心2020年度景观花卉项目;
8.2.2 霍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2年时令花卉地栽工程。
8.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8.4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园林管理处
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 A1 座 2 楼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 1666 号 3 幢研发车间 5 层
联系方式:153*****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电话:153*****13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签: 分绿地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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