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监测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监测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监测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06-19 至 2023-06-20
撰写单位: 国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宫玉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监测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监测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应急和信访监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万世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顺城区辽宁省抚顺顺城区浑河北路32-1号

中标(成交)金额:90(%)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执法和污染源监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嘉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市顺城区安城街碧海金阁5号门市

中标(成交)金额:95(%)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供应商名称:抚顺市绿谷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顺城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东新区十五方块12号楼8号门市

中标(成交)金额:93(%)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危险废物监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3号

中标(成交)金额:8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应急和信访监测

服务类

名称: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监测服务采购-应急和信访监测(C********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应急信访监测工作,在抚顺市城区及新宾县、清原县、抚顺县三县区域内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监测项目、频次等内容以抚顺市生态环境局要求为准。

服务要求:信访监测按照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要求,开展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因子监测,监测项目、频次时间等内容以市生态环境局监测计划为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次日起进行相应服务,服务期限001包为1年。

服务标准:监测工作需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执法和污染源监测

服务类

名称: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监测服务采购 (C********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002包:执法和污染源监测 一、污染源监测:抽取20家列入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具体监测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可在协商后适当增加)。根据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监测计划,经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后,对企业开展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因子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监测工作需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从而为监督企业排污状况、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提供监测数据支持。同时,完成监测数据填报等工作(数据上传至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 二、执法监测:按照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要求,根据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因子监测,监督企业排污状况,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提供执法监测数据。在我市城区及新宾县、清原县、抚顺县三县区域内开展执法监测工作。监测项目、频次等内容以市生态环境局监测计划为准。监测工作需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同时,完成生态环境局安排的数据填报等工作。 三、付款方式:合同支付方式为每季度按实际工作量付款。完成当季监测任务后,移交相关资料至采购人,由采购人审核后开展支付工作。

服务要求:★002包:执法和污染源监测 一、污染源监测:抽取20家列入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具体监测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可在协商后适当增加)。根据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监测计划,经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后,对企业开展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因子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监测工作需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从而为监督企业排污状况、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提供监测数据支持。同时,完成监测数据填报等工作(数据上传至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 二、执法监测:按照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要求,根据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因子监测,监督企业排污状况,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提供执法监测数据。在我市城区及新宾县、清原县、抚顺县三县区域内开展执法监测工作。监测项目、频次等内容以市生态环境局监测计划为准。监测工作需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同时,完成生态环境局安排的数据填报等工作。 三、付款方式:合同支付方式为每季度按实际工作量付款。完成当季监测任务后,移交相关资料至采购人,由采购人审核后开展支付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次日起进行相应服务,1年。

服务标准:合格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服务类

名称: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监测服务采购(C********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2023年抚顺市生态环境监测要求,开展开展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乡镇级和村级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县区区域声环境(新宾县、清原县)监测等监测工作。

服务要求:监测工作需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并按照生态环境局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具体监测项目、点位、频次等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可在协商后适当增加。提交CMA检测报告,数据真实有效。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次日起进行相应服务,服务期限截止到2024年一季度

服务标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每半年监测1次(前后两次采样时间须间隔4个月),全年2次。如遇异常情况,则需加密监测。 20吨及以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附件3中1-15),每半年监测1次;20吨以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附件3中16-20),每年监测1次,分户式设施在所在村每村抽检5套(附件3中21-30),每年监测1次。 新宾、清原县共107个县(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每个测点监测10分钟的等效声级(dB(A))。网格数量不少于100个。9月份开展1次昼间监测、1次夜间监测。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危险废物监测

服务类

名称:危险废物监测(C********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在生态环境部危险废物鉴别系统注册的第三方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具备司法鉴定资质),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编制要求,出具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监测结束后需提交检测报告,并确保数据真实有效。监测工作需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次日起进行相应服务,服务期限为1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单利林、唐西平、王振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应急和信访监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执法和污染源监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危险废物监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北镇街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玉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应急和信访监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万世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执法和污染源监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嘉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pn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供应商名称:抚顺市绿谷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监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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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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