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用设备一批合同公告

新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用设备一批合同公告

新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用设备一批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9日

采购合同编号:晃财采计[2023]027号

采购人(全称):新晃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新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用设备一批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新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用设备一批

3、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2023]027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听性脑干反应测试仪、视力筛选仪、生物安全柜、糖化血红蛋白仪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合同金额大写:肆拾柒万贰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序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品牌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1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客观听力测试仪

麦科

MB11

1

******.00

******.00

2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视力筛选仪

伟伦

VS100

1

******.00

******.00

3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生物安全柜

鑫贝西

BSC-1500IIA2-X

1

*****.00

*****.00

4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糖化血红蛋白仪

惠中

MQ-2000PT

1

*****.00

*****.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30天

地点:新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指定科室。

方式:送货上门。

四、付款方式:详见附件。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6月14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新晃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乙方: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茂莲

法定代表人:闵晓辉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晃山西路6号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龙福路2号金霞湘绣园B栋131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和平路支行

账号:4300 1711 0610 5250 056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用设备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