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创建国家心血管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弱电工程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创建国家心血管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弱电工程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创建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和心血管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创建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和心血管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TP*********001002 | 标段名称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创建国家心血管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弱电工程 | ||||||||||||||||
建设单位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6月1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06月25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一街210号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 刘川荣 |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 京111*****007***** | ********.******元 | 189日历天 | 合格,国家优质工程,争创 鲁班奖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并且[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甲级] | 94.2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 | 中建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刘川荣 | 刘国鹏 | 郎云涛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 ||||||||||||||||
证书编号 | 京111*****007***** | 闽112*****020***** | 京111*****008*****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189日历天 | 189日历天 | 189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国家优质工程,争创 鲁班奖 | 合格,国家优质工程,争创 鲁班奖 | 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2013)和相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奖项:国家优质工程 ,争创鲁班奖 。 | ||||||||||||||||
企业资质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并且[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甲级]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并且[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甲级]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并且[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甲级] | ||||||||||||||||
评审得分 | 94.22 | 93.49 | 91.95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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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 | 中建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中船重工(武汉)凌久高科有限公司 | 22.其他;投标文件下列内容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的:1.投标文件封面;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有);5.声明(如有);6.承诺书(如有)。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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