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口腔医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武汉大学口腔医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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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号:FWYJ420*****008*****

本次成交金额:¥10,000.00

采购单位:武汉大学口腔医院

联系人:朱可

联系电话:********

成交供应商:湖北兴盛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日期:2023年06月19日

执行方式:议价

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需求: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实验室C改造及装饰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实验室C改造及装饰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二、项目预算预算金额:5.5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5.5万元(人民币)备注:项目总费用由基本费+附加费组成。基本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5万元(人民币),附加费(参照《湖北省物价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标准中追加收费费率,限定为5.2%,无需投标报价。三、项目概况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实验室C改造及装饰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武汉大学口腔医院内,包含幕墙、装修工程、弱电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总建筑使用面积约为320m2,工程投资规模约395万元,现需对该改造装饰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四、服务要求1.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范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预算、结算、标底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2.审计人员的安排(人数及专业配置)及资历构成能保证质量、时间要求,提供拟派出审计人员名单及资格职称证书。人员要求3人,包括常驻工地总全过程跟踪审计1人,土建工程审计1人,安装工程审计1人,跟踪审计成员未经医院同意不得更换。3.其他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完成全部工作量,应承诺不得转包或由其他中介组织协助承担部分审计工作。五、★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开始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全部结算审定并报各方确认,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为止。六、★服务标准投标人在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过程中,应执行现行国家和地方的建设标准、规范、规程。七、★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1.1项目总费用由基本费+附加费组成。1.2基本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5万元(人民币)。1.3附加费(参照《湖北省物价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标准中追加收费费率,限定为5.2%,无需投标报价。1.4报价范围:报价为整个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含暂估工程等)的咨询服务、工程预算审核(含设计变更、签证单等)、工程结算审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纠纷鉴证以及配合完成竣工决算编制、审核等的报价。1.5关于附加费的约定:以竣工结算审核的审减金额为基数,以5.2%收取附加费用。其中:审减额=施工承包人竣工结算送审金额-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金额;审减率=(审减额/承包人送审金额)×100%;附加费=审减额×5.2%。上述公式中,投标人的送审金额的计算包含合同内已标价的清单、合同内增减变动部分和变更签证部分、暂估价调整等。3.跟踪审计单位在项目现场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自行解决、费用自理。4.其他要求:中标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单方面违约,未按照合同签订条款要求,并对督促情况置之不理的,武汉大学口腔医院有权终止合同,期间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投标人中标金额在合同执行中不予调整。八、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服务响应说明: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标签: 工程造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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