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第一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合同
庐江县第一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 | 庐江县第一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水务局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庐江县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要求解决庐江县“十四五”期间第一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费的请示 | 项目审批单位: | 庐江县水务局 |
监督部门: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2-04-25 15:49:16 |
庐江县第一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庐江县第一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水务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要求解决庐江县“十四五”期间第一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费的请示/庐水保【2022】58号
1.4招标人:庐江县水务局
1.5项目业主:庐江县水务局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1项目名称:庐江县第一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2ANNBZ*****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ANNBZ*****
2.5建设地点:合肥市庐江县
2.6建设规模:工程包括夏庄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罗河小流域及盛桥小流域治理工程等“十四五”期间第一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的勘察设计。本项目勘测设计投标人根据工程建设要求,对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工程设计文件,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前期相关资料收集以及勘探、测绘、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用地预审(包括勘测定界报告、规划落图方案编制等一切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技术指导(派驻设计代表、指导定位放线等)、报批、各阶段的评审(含业主组织的专家评审)、其他设计阶段应完成的工作及业主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等。
2.7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
2.8本项目招标概算:200万元。
2.9设计服务期限:详见发包人要求
2.10招标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11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其他: /
3.1.1投标人勘察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中至少具有一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土保持专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投标人业绩满足以下要求: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或水土保持工程或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以批复投资为准)的设计项目】。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项目其他相关人员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一家职责为设计工作任务,一家职责为勘察工作任务,并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
3.7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8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18日10:00。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获取。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
4.3招标文件价格:免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18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5月1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1号开标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网站上发布。
8.1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水务局
地 址:庐江县水务局
联 系 人:何科长
电 话:0551-********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398号五楼
邮 编:******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0551-********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http://ggzy.hefei.gov.cn/ptdt/******/********/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 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工商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130*****380********
开户行地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建设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340*****309*********-*****
开户行地址:建设银行庐江黄山路支行
邮储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934*****001804*****07327
开户行地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县支行
庐江县第一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编号: | 2022ANNBZ*****-003 |
合同名称: | 庐江县第一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 | 2022ANNBZ***** |
项目名称: | 庐江县第一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 工程招标 |
招标人(甲方): | 庐江县水务局 |
合同甲方编号: | 113*****726323298H |
中标人(乙方): |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乙方编号: | 913201004258014876 |
所属地域: | 安徽省 |
合同金额: | 196.000000万元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2年08月04日 |
合同公告日期: | 2022年08月05日 |
代理机构: | 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中标、成交公告: | |
合同附件: | 详情见附件 |
免责声明 : |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庐江县第一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 庐江县第一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 |
项目编号: | 2022ANNBZ***** | |
标段编号: | 2022ANNBZ***** | |
招标人(甲方): | 庐江县水务局 | |
中标人(乙方): |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
合同金额: | 196.000000万元 | |
合同信息: | ******" target="_blank">庐江县第一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公开 | |
变更原因: | 项目正在施工,设计服务期限未结束。 | |
主要人员: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2023年06月20日 | 2025年06月19日 | |
合同条款 :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 | / | |
免责声明 : |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变更内容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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