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暗访巡查及水质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六安市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暗访巡查及水质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公示信息&nbsp

六安市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暗访巡查及水质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230432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暗访巡查及水质监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68 号科技实业园 D19 栋 4D19 室

成交金额:贰拾柒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市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暗访巡查及水质监测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内容为河湖问题巡查暗访、监测河湖水质、检查河湖长公示牌、问题整改回头看等;

服务要求:本项目至少配备 6 名服务人员,其中负责人 1 名、专职服务人员 5 名;配备无人机、QV(潜望镜)、CCTV(管道机器人)以及水质采样器具等;服务期内有未能完成合同约定事项或未能有效巡查发现问题却被上级督查发现等情况,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服务期结束后一年内,若被上级督查发现问题,将按照相关约定给予处罚,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180 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每半年一次,共两次。(注: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开始 2023 年第 1 期河湖长制工作暗访巡查及水质监测工作)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功立、谢贻敏、沈大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40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招标部,联系电话: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蕊)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 称:六安市水利局

地 ? 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1513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 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3年6月20日


六安市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暗访巡查及水质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230432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暗访巡查及水质监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68 号科技实业园 D19 栋 4D19 室

成交金额:贰拾柒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市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暗访巡查及水质监测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内容为河湖问题巡查暗访、监测河湖水质、检查河湖长公示牌、问题整改回头看等;

服务要求:本项目至少配备 6 名服务人员,其中负责人 1 名、专职服务人员 5 名;配备无人机、QV(潜望镜)、CCTV(管道机器人)以及水质采样器具等;服务期内有未能完成合同约定事项或未能有效巡查发现问题却被上级督查发现等情况,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服务期结束后一年内,若被上级督查发现问题,将按照相关约定给予处罚,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180 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每半年一次,共两次。(注: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开始 2023 年第 1 期河湖长制工作暗访巡查及水质监测工作)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功立、谢贻敏、沈大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40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招标部,联系电话: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蕊)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 称:六安市水利局

地 ? 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1513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 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3年6月20日


标签: 水质监测 暗访 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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