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闽0104破30号关于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公告

2023闽0104破30号关于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公告

福州超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公告

(2023)超能破管字第03号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4日裁定受理福州超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能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3)闽01破申52号民事裁定书,指定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5日指定福州恒宁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为福州超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现就超能公司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应于2023年7月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签署于2023年5月4日(含)前债务人超能公司和合同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未履行完毕的义务含金钱给付、交付财产以及行为义务等在内的所有合同义务。

二、申报人须提交申报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合同(书面合同、履行凭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关系成立的基础材料或其他的补充材料。申报人申报时须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提供证据材料原件供管理人核对。

申报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以上所附证据材料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申报人系自然人的,以上所附证据材料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应签名、摁指印。

三、申报方式

1.现场申报:即日起至申报截止日的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 14:30-17:00)前往福州超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处申报【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富力中心A座606;联系人:陈先生130*****559,陈女士159*****581】,现场申报的应提前与管理人电话沟通,预约申报时间。

2.邮寄申报:福州超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收)【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富力中心A座606;邮政编码:******;联系人:陈先生130*****559,陈女士159*****581

3.债权人或代理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定时间核对合同申报材料原件。未能在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据原件的,其申报管理人不予认可。

4.如有电子扫描件请发送至fzhnqs@163.com,邮件主题注明“超能公司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申报”。

申报人应当如实申报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拒绝陈述或作虚假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福州超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未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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