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工程第三方检测-中标
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工程第三方检测-中标
项目名称: | 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工程第三方检测 | ||
项目法人: | 合肥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庐阳区三十岗乡 |
立项批文名称: |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项目立项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5-22 10:07:15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发改投资[ 2022 ] 766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项目立项的批复
1.4 招标人:合肥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建设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建设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工程第三方检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B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FBZ*****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
2.6 招标项目规模:地块总用地面积约 244.6亩,总建筑面积约15万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万㎡,地下建筑面积约4万㎡。主要建设内容为控制大厅、磁体电源大厅、波加热电源大厅、NBI 电源大厅、诊断大厅、 主机大厅、氚工厂、预装大厅(热室)、低温大厅、水系统、发电装置区、学术交流中心、实验研究中心、地库等, 及室外给排水、电气、道路、广场、绿化等配套工程。
2.7合同估算价: 2000万元
2.8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3年6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9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完成止(约1095日历天)
2.10招标范围: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相关要求对所有施工项目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工程质量专项检测、验收涉及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排水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噪音监测、环评验收报告、水质检测、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建筑物变形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土壤检测、建筑幕墙检测、防雷检测、人防检测、消防检测及联调联试等,如有)以及招标人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需要增加的检测。检测项目、数量及频率应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设计、施工需要及招标人的要求,项目各阶段验收需要,项目竣工验收及档案移交需要。
2.11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幕墙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
(3)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共建筑工程的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业绩除外),且单个合同中检测费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注:“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工业厂房检测业绩不予认可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试验检测工程师(或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2)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5月23日00:00至2023年06月12日11: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2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2日11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
邮 编:******
联系人:程寅
电 话:0551-********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
联系人:张工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0551-********
9.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210010*****243765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4*****8891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0天0小时10分13秒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工程第三方检测
项目编号:2023BFFB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06月20日
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9号
投标费率:46.10%
质量:合格
工期:1095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
联系人: 程寅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丁国栋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06月20日至2023年06月25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0日
0天0小时10分4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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