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装水采购第三次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桶装水采购第三次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桶装水采购(第三次)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2023-JLXLBB-W4015) 我部对桶装水采购(第三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桶装水采购(第三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LXLBB-W4015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CMEETC-239XJ159ZZ116 三、评审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上东大街58号四川黄金大厦A座15楼 四、采购结果: 经过询价小组评审,确认以下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第一名:林芝盛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报价:******.00 元,单价6.8元。 第二名:西藏屋脊之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报价:******.80元,单价8.49元。 第三名:西藏净善水业有限公司,总报价:******.00 元,单价9.8元。 五、公示期限: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公示期间,投标人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联系人:高先生 办公电话:199*****816 邮箱:cgxz9277@163.com (二)采购机构: 联系人:邓先生、陆金梅、费丽娜 联系电话:028-********、135*****512: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上东大街58号四川黄金大厦A座15楼 八、监督方式 报名商家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相关投标事项时应当以电话、短信、邮件的方式进行,咨询时应当录音或截图,若有投诉时可通过纪检监督电话举报,同时将录音、截图等信息(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发送至纪检监督邮箱。举报方式如下: 纪检监督联系人:李先生 纪检监督电话:153*****471 纪检监督邮箱:*******@163.com">jjjd*******@163.com 温馨提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质疑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于能够自行作出答复的质疑,应当直接给予答复;但是对开标的质疑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公告中未明确的内容以询价文件中明确的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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