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信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寨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信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公示信息&nbsp
金寨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信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YZ-CG-*******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信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以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第二移动通信楼

成交金额:贰佰玖拾捌万元整(大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移动警务通信服务;

服务范围:移动警务终端采购、月通信套餐服务、部省对接联调服务、安全接入服务、日常运维服务、软件改造升级服务等;

服务要求:双系统安全终端须入围安徽省公安厅《皖警智能移动警务终端准入清单》;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服务标准:完成文件规定的各项维保服务内容,考核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洋、费天龙、汪尊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照定额*****.00元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万汇广场4号楼8层806室,联系方式: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电话: 0564-*******)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公安局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红军大道046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万汇广场4号楼8层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金寨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信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YZ-CG-*******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信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以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第二移动通信楼

成交金额:贰佰玖拾捌万元整(大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移动警务通信服务;

服务范围:移动警务终端采购、月通信套餐服务、部省对接联调服务、安全接入服务、日常运维服务、软件改造升级服务等;

服务要求:双系统安全终端须入围安徽省公安厅《皖警智能移动警务终端准入清单》;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服务标准:完成文件规定的各项维保服务内容,考核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洋、费天龙、汪尊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照定额*****.00元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万汇广场4号楼8层806室,联系方式: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电话: 0564-*******)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公安局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红军大道046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万汇广场4号楼8层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移动警务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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