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省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复核履约验收公告

2021年辽宁省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复核履约验收公告

2021年辽宁省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复核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21日

一、合同编号: JH22-******-*****-001-01

二、合同名称: 2021年辽宁省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复核

三、项目编号: JH22-******-*****         

四、项目名称: 2021年辽宁省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复核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机关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2甲-1 

联系方式: 132*****268 

供应商(乙方):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9区

联系方式: 152*****038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2021年辽宁省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复核

履约要求: 2021年辽宁省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复核。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2〕111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要求,进行以下工作任务安排并上报相关材料。复核工作:完成辽宁省2021年8大行业经核查重点排放单位的书面复核工作任务,并提交复核评审意见表,中标单位开展现场复核,提交至少25份复核报告,其中发电行业不少于20份,非发电行业不少于5份。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2年12月31日(发电行业重点企业核查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其他行业重点企业核查审核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配合采购方完成年度配额核定工作)。

履约地点: 履约地点: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七、验收日期: 2023年05月14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孙娟、单晓宇、张一驰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温室气体 排放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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