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贵阳至安顺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造价GA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贵阳至安顺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造价GA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的GA2标段E520*****2300029W****** 已于2023年06月13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本项目无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报价: 325.50(万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以及项目通过竣工决算审计,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之日止。
项目负责人:高华山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建【造】111*****003554
企业业绩(如需要):1.盘县至兴义高速公路工程决(结)算审计(核) 2.毕节至二龙关(黔滇界)高速公路项目 3.贵州省遵义至贵阳公路扩容工程工程(C 包) 4.贵州省遵义至毕节高速公路工程决(结)算审计(核)C(包) 5.思南至遵义高速公路工程决(结)算审计(核)(D包)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1.毕节至二龙关(黔滇界)高速公路项目 2.贵州省遵义至贵阳公路扩容工程工程(C 包) 3.拉萨市南环线(拉萨市绕城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4.拉萨市东环线北线(拉萨市绕城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华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本项目无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报价: 318.50(万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以及项目通过竣工决算审计,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之日止
项目负责人:黄强伍
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造价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建[造]045*****436;职称证:*********
企业业绩(如需要):1.黔西至大方公路东关至清丰段工程决(结)算审计(核) 2.晋宁至红塔区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审核 3.云南上关至鹤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4.厦蓉高速公路格龙至都匀段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A包 5.贵州省遵义至贵阳公路扩容工程结算审核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1.勐醒至江城至绿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管理审计; 2.云南省永仁至武定永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3.云南普(立)宣(威)高速公路跟踪审计; 4.保山市东南过境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5.G8012弥勒至楚雄高速公路玉溪至楚雄段建设项目阶段性跟踪审计及移交专项审计; 6.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第三中标候选人: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本项目无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报价: 322.00(万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以及项目通过竣工决算审计,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之日止
项目负责人:刘宏锦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建【造】110*****006357
企业业绩(如需要):1.三穗至黎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A包工程结算审计 2.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D包工程结算审计 3.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D包工程结算审计 4.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建设项目D包工程结算审计 5.铜仁至怀化高速铜仁段工程结算审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1.铜仁至怀化高速铜仁段工程结算审计(审计项目的送审总额:41.82亿元) 2.三穗至黎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A包工程结算审计(审计项目的送审总额:25.95亿元) 3.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D包工程结算审计(审计项目的送审总额:27.87亿元) 4.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D包工程结算审计(审计项目的送审总额:24.21亿元) 5.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建设项目D包工程结算审计(审计项目的送审总额:22.14亿元)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正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格式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不符合评标办法2.2.1、2.2.3形式与响应性评审(1)条款第d条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或编制投标文件的。”的内容。
中标结果公示2023年06月21日至2023年06月25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电话:0851-********) 投诉。

招标人: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联系电话:0851-********)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7*****352)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标签: 交通运输 跟踪审计 G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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