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装修工程第五批-中标
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装修工程第五批-中标
项目名称: | 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装修工程(第五批) | ||
项目法人: | 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方兴大道与望江西路交口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变更中安创谷科技园(中安创谷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项目相关指标的通知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5-30 10:37:23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中安创谷科技园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高经贸(2017)175号、关于变更中安创谷科技园(中安创谷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项目相关指标的通知
1.4 招标人: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1.*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装修工程(第五批)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WGZ*****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WGZ*****
2.5 建设地点:合肥高新区
2.*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 合同估算价:3800万元
2.8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F5#楼地下负二层、负一层公共部位(含电梯厅、楼梯间等)以及地上一层、四层、五层楼梯间;H3#、H4#、H5#楼的地下负一层公共部位(含电梯厅、楼梯间等)以及地上(一~五层)所有区域,包括阳台(露台);K5所有楼层玻璃栏杆;二期空调机房;非机动车道面层;1#-5#人防室外楼梯等零星部位装修。室内总建筑面积约为*****平米。装修施工范围包括室内装修、水电安装、消防改造、空调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清单、答疑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施工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负责本项目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内容的须具备招标公告3.1要求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负责本项目消防施工内容的须具备招标公告3.1要求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招标公告3.1要求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和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条要求,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8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5月31日00:00至2023年0*月21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及地点
*.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地 址: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A1楼39层
邮 编:******
联系人:许亮
电 话:0551-********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
联系人:张工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0551-********
9.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8*****0354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210010*****243947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0天0小时3分0秒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装修工程(第五批)
项目编号:2023BFWG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0*月21日
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装修工程(第五批)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宝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87号国金大厦2701商业(宾馆)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仟玖佰零壹万捌仟伍佰伍拾伍元伍角伍分(********.55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建设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地址: 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A1楼39层
联系人: 许亮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陶晓举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0*月25日至2023年0*月28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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