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森林消防支队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巴州森林消防支队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巴州森林消防支队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
行政区域 库尔勒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25日 13:1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素芳、任顺、刘渭湘
总成交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3*****505
采购单位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1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胡先生132*****519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军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库尔勒市建设辖区索克巴格路12号怡景苑6栋12层12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女士199*****696

一、项目编号:JCZFCG(JC)2023-013号(招标文件编号:JCZFCG(JC)2023-013号)

二、项目名称:巴州森林消防支队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库尔勒亿丰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天山辖区314国道北侧过境公路146号门面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2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库尔勒亿丰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巴州森林消防支队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车辆维修定点采购(详见维修清单),报价不得高于本地市场原厂正品配件材料价格的百分之八十。 满足甲方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一年,如满足甲方的服务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一年。 1.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机构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汽车维修工艺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及一、二级保养要求,以及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及质量保证期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监督、检查。提供维修或保养车辆服务,均需办理完善的登记交接手续,特别是需拖车回厂维修时,更需凭维修单位出具的交接车辆维修凭据,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后交车方在取到有效的接车凭据后方可交车,待修车辆一经移交给维修方,则交接后该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质量或意外事故及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或赔偿责任均由维修方负责。
2.设置车辆维修专门接待柜台,包质量、保时限,提供优先维修和保养服务。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车辆提供优先服务,并为送修的车辆建立维修档案,一车一档本。
3.维修报价及结算单、配件信息(品牌、型号、价格、原厂件、副厂件等)必须填报齐全;做到每个环节都要严格管理,相互制约、环环相扣。
4.严格配件管理制度。及时填报配件的进货信息(品牌、型号、价格、生产厂家、进货渠道等),配件进货单据及发票留用一年备查。
5.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上报车辆维修资料。
6.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免费救援、24 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

质量要求:1.凡经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机构维修的车辆,所有维修车辆出厂时必须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等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及车辆维修标准。
2.在市区遇有紧急情况立即响应,做到 60 分钟内到现场,24 小时服务。保证对所修车辆随到随修,普通故障立即排除,二级维护不应超过 24小时,总成大修不超过 7 日,整车大修+不超过 15 日,整车喷漆不超过 10 日。
3.所采用的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配件及材料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为原厂产品;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可以选择非原厂产品。上述产品如果实行国家强制认证或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4.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与送修方办理交接手续并由送修方带回原单位储存。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采购人有书面要求的除外);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
5.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所颁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的标准。
验收要求:1.定点单位应对交接前的完工车辆,按完工出厂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确保车辆安全,采购人提车前车辆的灭失、毁损等风险由定点单位承担。对维修竣工出厂的车辆,在质保期内出现同一故障的,定点维修企业应无条件免费返工,质保期从返工修复出厂交付之日起重新计算,直至质保期内无问题出现为止。
2.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车辆维修完工出厂时按完工出厂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检测,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维修约定不符的问题进行无偿返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3.车辆因同一故障或同一维修项目经 2 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采购人批准后才可转厂送修,定点单位承担相应维修费用,质保期从返工修复出厂交付之日起重新计算,直至质保期内无问题出现为止。
4.对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定点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进行赔偿,并取消定点资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素芳、任顺、刘渭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加盖[2002]1980号),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     

地址: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135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132*****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军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建设辖区索克巴格路12号怡景苑6栋12层1211室            

联系方式:陈女士199*****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  133*****505

 

标签: 森林消防 车辆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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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军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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