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公共实训基地无人机展示与拆装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广德市公共实训基地无人机展示与拆装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广德市公共实训基地无人机展示与拆装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CS-*******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公共实训基地无人机展示与拆装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网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 F5楼4层4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广德市公共实训基地无人机展示与拆装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无人机展示与拆装实训室建设采购,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一体多形系统、教学实战飞行训练、展示无人机、多功能讲台,以及实训室装饰等;

服务要求:无人机系统必须为全开源平台,机架布局需可实现X型、H型、Y型多型组装调试,一机多用:一台设备可以实现三台无人 机结构的学习,组装调试飞行。配套视频及 PPT教学资源等,满足学校教学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服务标准:合格,满足学校教学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欧阳中梅、赵海燕、庹厚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捌佰元整(¥*****.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建安大厦13楼东侧,联系电话:0563-*******159*****08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机械电子工程学校

地址:广德市团结西路与西外环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韦先生 138*****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德中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建安大厦13楼东侧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先生

电话:159*****081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标签: 实训室建设 实训基地 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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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中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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