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中医医院泌尿外科设备采购
邵阳市中医医院泌尿外科设备采购
邵阳市中医医院泌尿外科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5日
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邵阳市中医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国药集团长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中医医院泌尿外科设备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 邵财采计[2023]******
(3)项目内容: 泌尿外科设备(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董建华。
(6)联系电话:139*****441。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
大写: 贰佰柒拾壹万叁仟肆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4)付款方式:
预付款: /
分期付款:乙方供货、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并进行相关培训完毕后,按合同约定移交相关资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付100%的款。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6月21日,完成日期:2023年7月20日。总日历天数:30天。
(2)地点:邵阳市中医医院内
(3)方式:免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采购方组织验收。
(4)履约担保:中标金额的5%的款项计******元。
(5)履约担保金的退回方式:签合同签订后第一年退回履约保证金*****.5元、第二年退回履约保证金*****.5元、第三年退回履约保证金*****元。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邵阳市中医医院泌尿外科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2)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3)验收标准:供方安装调试完成后,需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组织供方及最终用户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需方应及时向供方出具书面货物签收单。验收不合格的,需方应在 3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妥善保管该等货物,不得使用该等货物。供方接到需方验收异议后,经确认异议情况属实,且并非需方责任造成,供方将按照厂商关于退换货的有关规定为需方退换相关货物,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未按规定期限组织验收、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交付的货物验收合格。需方未按约定履行验收、异议、妥善保管等义务的,供方有权拒绝退换货请求。
5.产品质量
(1)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可抗力除外)设备保修期为36个月,保修期内因设备本身的缺陷造成的各种故障,乙方提供更换零配件及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易损易耗件及人为损坏除外,若系人为误操作等所致故障,将收取适当的配件费。
(2)设备保修期满后,乙方承诺对设备提供终身维护服务。
(3)乙方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设备出厂日期在2023年1月1日以后,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要与出厂标准。
(5)乙方需提供合同产品的一切合法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授权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检测报告等完整的产品证件资料和合格证给甲方,如因证件资料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6月21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中医医院内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国药集团长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沙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董建华
电 话: 电 话: 073*****9972
传 真: 传 真: 073*****9972
开 户 银 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账 号: 368*****010*******
标签: 泌尿外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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