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咨询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咨询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金石路166号
联系方式:138*****573
供应商(乙方):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四川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志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睿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诺立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锐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正则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四川汇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F/7F
联系方式:028*****551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工程造价咨询 | 1(项) | ¥600,000.00 | ¥600,000.00 | 一、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一)采购服务事项 成交供应商将接受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依法参与锦江区2023-2026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评审;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评审;工程变更评审;信息化项目预算;其他任务。 (二)服务要求 1.接受并服从《任务分配管理办法》、《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和《费用核算及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服从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相关单位的其他规定。 2.承担项目建议书、节能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预算控制价等编制业务的咨询机构,不得承担同一事项的其他评审咨询任务。 3.评审咨询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未达到要求或有重大缺陷的,应按采购人的要求修改完善或重新进行评审。 4.其他 经调查核实,评审咨询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对其提出警告、扣减咨询费用、取消其承担评审咨询任务、暂停服务期 、从评审咨询机构名单中除名、向有管理权限的部门通报追究其违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咨询评估报告有重大失误或质量低劣,经一次修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②因自身工作过失造成重大质量偏差的; ③咨询评估过程中未经允许私自向业主单位透露评审情况或信息; ④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两次拒绝接受委托评审咨询任务; ⑤机构或其人员徇私舞弊,向被评审项目相关单位或个人索要财物; ⑥违反评审任务分配及履约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⑦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履约考核 1.按照《质量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为保证项目评审工作质量,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咨询机构工作考核遵循“客观公正、全面评价、动态考核”的原则考核。 3.采购人建立中介咨询机构档案,对单个项目评审质量及每年度综合表现情况,重点围绕评审团队的专业能力、质量控制、工作效能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百分制打分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咨询费计取、征集或续用中介咨询机构的参考依据。 (四)其他事项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准确的,若发现供应商在本次采购过程中存在虚假响应的,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二、任务要求 (一)工作内容 采购人根据咨询机构的资质类别、专业、等级等因素委托项目评审任务,主要内容包括: 成交供应商须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概算评审(调整投资概算评审)、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评审、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变更评审、信息化项目预算和采购人的其他工程造价类评审事项(含包件二成交供应商须回避的项目)。供应商需具备完成本包件的业务经验和人员配备。 (二)任务分配 1.严格按照《任务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2.对于联合体成交的,由联合体内部确定任务分配办法,纳入《任务分配管理办法》后执行。 3.对情况复杂、有特殊技术要求、专业性特别强、对社会有重大影响、涉及抢险救灾或国家机密或上级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咨询机构的业绩、实力、资质、专长、经验等因素择优选定咨询机构。 (三)任务管理 1.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咨询机构应实行回避制度,评审咨询机构或评审人员与被评审项目单位有直接关系或者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2.评审咨询机构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咨询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服务质量跟踪管理。 3.在执行评审业务过程中,对有遗漏、有争议、有分歧等方面的问题,评审咨询机构应及时采购人提出书面报告,由采购人协调解决,不得擅自处理。 (四)人员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满足完成相应包件要求的人员,相关人员需具备相应执业能力、职业资格或职称证书。 (五)其他要求 1.接到项目任务信息后,确保在半小时内作出回应,并在2个小时内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各项流程。 2.成交供应商在接受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项目评审服务时,派出完成该项目的相关专职技术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固定参审人员。 3.各项目的评审工作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评审工作。 (六)实施方案 供应商需提供实施方案,包含:(1)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步骤;(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3)进度计划控制方案;(4)质量及成本控制制度及方案;(5)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方案及措施;(6)保密管理、档案管理;(7)廉政措施;(8)成果文件整理;(9)应急管理措施;(10)合理化建议。 三、履约验收 成交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后,为保证采购质量,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合同金额: 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6月15日至2024年06月14日
履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3年06月15日
2023年06月26日
合同附件:
包一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2026年政府性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pdf
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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