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水务局巴彦县兴隆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委托运营服务三次结果公告

巴彦县水务局巴彦县兴隆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委托运营服务三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MGC[GK]********-2

二、项目名称:巴彦县兴隆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委托运营服务(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巴彦县兴隆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委托运营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大厦11层1109 1,293,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巴彦县兴隆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委托运营服务):

服务类(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月平均进水量低于2500吨/日时 负责从污水处理厂入口处市政污水管网接收符合本项目可研批复的进水水质、水量的城市污水;负责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脱水处理;负责污水处理厂红线以内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出水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水质标准后排放;污泥含水率应不大于百分之六十(60%),并负责把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栅渣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处理地点;按照国家有关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委托方要求,负责对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使用率和完好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 1+1+1形式,协议期限为3年 出水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水质标准后排放;污泥含水率应不大于百分之六十(60%),并负责把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栅渣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处理地点;按照国家有关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委托方要求,负责对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使用率和完好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 241,600.00
1-2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月平均进水量在2500-5000吨/日时 负责从污水处理厂入口处市政污水管网接收符合本项目可研批复的进水水质、水量的城市污水;负责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脱水处理;负责污水处理厂红线以内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出水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水质标准后排放;污泥含水率应不大于百分之六十(60%),并负责把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栅渣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处理地点;按照国家有关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委托方要求,负责对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使用率和完好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 1+1+1形式,协议期限为3年 出水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水质标准后排放;污泥含水率应不大于百分之六十(60%),并负责把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栅渣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处理地点;按照国家有关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委托方要求,负责对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使用率和完好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 298,000.00
1-3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月平均进水量在5000-7500吨/日时 负责从污水处理厂入口处市政污水管网接收符合本项目可研批复的进水水质、水量的城市污水;负责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脱水处理;负责污水处理厂红线以内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出水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水质标准后排放;污泥含水率应不大于百分之六十(60%),并负责把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栅渣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处理地点;按照国家有关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委托方要求,负责对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使用率和完好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 1+1+1形式,协议期限为3年 出水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水质标准后排放;污泥含水率应不大于百分之六十(60%),并负责把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栅渣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处理地点;按照国家有关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委托方要求,负责对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使用率和完好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 355,800.00
1-4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月平均进水量在7500-*****吨/日时 负责从污水处理厂入口处市政污水管网接收符合本项目可研批复的进水水质、水量的城市污水;负责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脱水处理;负责污水处理厂红线以内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出水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水质标准后排放;污泥含水率应不大于百分之六十(60%),并负责把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栅渣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处理地点;按照国家有关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委托方要求,负责对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使用率和完好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 1+1+1形式,协议期限为3年 出水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水质标准后排放;污泥含水率应不大于百分之六十(60%),并负责把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栅渣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处理地点;按照国家有关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委托方要求,负责对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使用率和完好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 398,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晓虹(采购人代表)、白建、金学满、孟晓红、卢东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巴彦县兴隆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委托运营服务 2.51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巴彦县兴隆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委托运营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69.60 20.00 10.00 99.60 1 1
哈尔滨冠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4.40 0.00 9.52 53.92 2 2
黑龙江治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0.60 0.00 9.82 50.42 3 3
哈尔滨际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1.40 0.00 9.52 40.92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巴彦县水务局

地址:巴彦县拥政路248号

联系方式: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旭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78号

联系方式: 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省旭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451-********

黑龙江省旭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6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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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厂 运营服务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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