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辽锦公证处劳务派遣公司人员管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锦州市辽锦公证处劳务派遣公司人员管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锦州市辽锦公证处劳务派遣公司人员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 锦州市辽锦公证处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26日 16:2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军(采购人代表)、李中友、谷晓婷
总成交金额 ¥4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86*****951
采购单位 锦州市辽锦公证处
采购单位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西路佳和溪林苑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先生 139*****136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天成雅典10号楼9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女士186*****951

一、项目编号:LNALCS******-003(招标文件编号:LNALCS******-003)

二、项目名称:锦州市辽锦公证处劳务派遣公司人员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名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春熙嘉园17-6号车库

中标(成交)金额:41.******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辽宁名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锦州市辽锦公证处劳务派遣公司人员管理服务项目 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1、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需求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按照采购单位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2、供应商负责所有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基础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提供员工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3、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建立劳动关系。
4、劳务费用为劳务派遣人员所得,劳务派遣公司不得克扣,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5、劳务派遣公司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用工单位备案。
  6、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7、劳务派遣公司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用工单位工作。对于用工单位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人员,劳务派遣公司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用工单位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8、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务派遣公司接到用工单位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9、劳务派遣公司不履行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用工单位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10.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1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条款为准) 符合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军(采购人代表)、李中友、谷晓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财库【2018】2号令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31号令招标代理机构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辽锦公证处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西路佳和溪林苑3-3        

联系方式:王先生 139*****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天成雅典10号楼99号            

联系方式:孙女士186*****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  186*****951

 

标签: 人员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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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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