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GK-202*****0037-1 采购人(全称):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新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3年新建学校图书室及宿舍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003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双层铁架床 | 其他床类 | 规格:2000mm*900mm*1800mm; | 张 | 584 | ****** | 2 | 单人床 | 木制床类 | 规格:2000mm*1200mm | 张 | 84 | ***** | 3 | 阅览桌 | 其他台、桌类 | 规格:1800mm×1000mm×750mm | 张 | 240 | ****** | 4 | 阅览椅 | 其他椅凳类 | 规格:520mm*440mm*590mm; | 张 | 960 | ***** | 5 | 双面书架 | 金属质架类 | 规格:长900±2mm*宽450±1mm*高2000mm±4mm,架体为六层双柱式结构。 | 组 | 534 | ****** | 6 | 图书室工作台 | 其他台、桌类 | 规格:1400mm*700mm*750mm | 张 | 15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伍万零壹佰玖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 | 品牌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双层铁架床 | 张 | 规格:2000mm*900mm*1800mm; | 兴宇、湖南长沙 | 584 | 680.00 | ******.00 | | 2 | 单人床 | 张 | 规格:2000mm*1200mm | 兴宇、湖南长沙 | 84 | 680.00 | *****.00 | | 3 | 阅览桌 | 张 | 规格:1800mm×1000mm×750mm | 兴宇、湖南长沙 | 240 | 450.00 | ******.00 | | 4 | 阅览椅 | 张 | 规格:520mm*440mm*590mm | 兴宇、湖南长沙 | 960 | 70.00 | *****.00 | | 5 | 双面书架 | 组 | 规格:长900±2mm*宽450±1mm*高2000mm±4mm,架体为六层双柱式结构 | 兴宇、湖南长沙 | 534 | 750.00 | ******.00 | | 6 | 图书室工作台 | 张 | 规格:1400mm*700mm*750mm | 兴宇、湖南长沙 | 15 | 1350.00 | *****.00 | | 7 | 报价合计 | / | / | / | / | / | *******.00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之内交货,并负责安装调试达到实用标准。 3.2 履行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分别送到所属学校,并附设备清单及清单电子档。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正常使用一年后支付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湖南新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00*****090801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根据相关规定,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要求组织验收,供货方积极配合。在验收中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采购单位不签发验收单,并将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供货方在接到采购单位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免费无条件修正达到要求、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配合乙方做好项目需求调研以及需求确认工作。 2、甲方负责提供项目实施场地,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货物安装调试工作延迟或停顿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4、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5、乙方保证在其出具的货物上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8、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岳麓区政府大院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东6路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