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海南省电子政务视频会议系统信息化服务中标公告

购买海南省电子政务视频会议系统信息化服务中标公告

购买海南省电子政务视频会议系统信息化服务(2023-2025)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CIT-HNZG-**********
招标编号: SCIT-HNZG-**********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460*****210*********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460*****2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购买海南省电子政务视频会议系统信息化服务(2023-2025)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采购结果更正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6日
更正说明:该项目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供应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海南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海南公司)提出质疑。结合我省视频会议系统现状,招标单位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原评标委员会专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海南公司)在海南省政府数据中心数据大厅开展视频会议系统互联互通测试,原评标委员会专家现场见证测试情况并协助招标单位作出质疑答复。招标单位经认真研究,认定质疑成立,中国移动海南公司不具备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视频会议系统“无条件互相连通”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招标单位认为中国移动海南公司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招标单位认为中国联通海南公司和中国电信海南公司提出的中国移动海南公司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质疑成立。故招标单位取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中标资格,决定按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项目包1的中标人为中国电信海南公司。 更正内容如下: 1.原“三、中标信息”中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2号 中标下浮率:0.10%” 现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口市滨海东路52号 中标下浮率:2%” 2.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一楼108号办公室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1号、2号、3号、4号、5号
联系方式: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红
电话: 0898-********
五、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会议系统 信息化服务 电子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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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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