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及中药免煎颗粒剂采购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及中药免煎颗粒剂采购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崇州市中医医院
地址:崇州市中兴西路266号
联系方式:158*****078
供应商(乙方):四川华安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科南路38号12栋2层201号
联系方式:182*****335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中药饮片一批 | 1(批) | ¥3,280,000.00 | ¥3,280,000.00 |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川省中药 材标准》(2010年版)及《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5年版)标准执行。 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饮片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在履约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标准发生变化,应按新标准执行,新标准中未全部涵盖本次采购的所有清单内容,如原标准中对新标准未涵盖的产品有具体标准要求的,原有标准未废止可继续按原标准执行。中药饮片炮制规格应依照我院用药习惯和招标要求执行;药 材不得出现虫蛀、霉变、走油酸败等现象。有效成分、含水量、杂质、灰分、非药用部位、辅料、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等应符合标准要求;饮片外观整洁,不得出现碎颗粒太多的情况;中药饮片必须包装严密,基本要求:包装袋(箱)应干净、结实、无破损、封口严密,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在每件包装上须注明:品名、规格、数量(装量)、产地、供应单位(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质量合格标志等。小包装色标需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的色标要求。 |
合同金额: 3,2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贰拾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6月27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3年03月31日
2023年06月27日
合同附件:
崇州市中医医院
2023年06月27日
普通附件: | 中药饮片合同*******.00 .pdf 中药饮片合同*******.00.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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