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包头分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包头分站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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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包头分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6号
联系方式:0472-*******
供应商(乙方):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
联系方式:151*****723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物业服务,采购数量:1; | 1(批) | ¥766,657.29 | ¥766,657.29 | 1.房屋的日常养护和零星修补。包括:屋顶、梁、板、柱、墙体等承重结构(包括石材、铝单板外装饰),共享空间(天井),楼梯间、门厅、走廊、墙地面等。 2.区域内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供水(包含净化直饮水)、供暖、供电、照明、消防、排水、空调、燃气锅炉、水泵、洁具、阀门、通风系统、电视及音像系统、安全及消防监控系统、电梯及其他设备设施。 3.市政公用设施、构筑物的养护、管理和零星修补。包括:室外广场、道路、沟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以上设备在质保期内,由维保方负责维护和保养,乙方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维保方及甲方维修。质保期过后乙方配合甲方选择专业维保公司。) 4.环境卫生的清洁、垃圾收集、清运(不含二次转运)。包括:楼内公共区域、办公室、会议室、健身房、浴室、活动室、在线监控室、图书阅览室、实验室公共部分(不含室内)等;楼顶(含雨棚顶)、天井、院内、停车场、自行车棚、门前三包区域、区域内的病媒生物防治等内容。 5.区域内交通与车场管理:交通疏导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6.区域内安全巡视、门岗值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办理出入证等事项。 7.传达及秩序维护:报纸 |
合同金额: 766,657.29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陆仟陆佰伍拾柒元贰角玖分
履约期限:2023年06月27日至2023年06月27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2023年06月27日
2023年06月27日
无
合同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包头分站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pdf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包头分站
2023年06月27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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