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2023年执法类卫生检测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2023年执法类卫生检测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2023年执法类卫生检测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GK-*******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2023年执法类卫生检测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海博检测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路以北、玉荷路以东

中标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2023年执法类卫生检测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国家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卫生检测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卫生监督检测工作由取得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等各项进行检测。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国铭、吴义国、冯亚明、翟勇猛、崔兴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取。

2、金额: 1.2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宁国华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东风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健康大楼六楼、宁国华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63-*******、0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国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

地址:宁国市东风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健康大楼六楼

联系方式:陈先生,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国华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九龙湾一号1008、2008号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付女士

电话:0563-*******、0563-*******

十、附件

1、招标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标签: 执法类卫生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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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华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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