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沱江干流内江段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编制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内江市沱江干流内江段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编制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230*****

二、项目名称:内江市沱江干流(内江段)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编制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唐山市环境规划科学研究院(唐山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唐山市路北区友谊路70号新天地汇金中心10楼 4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唐山市环境规划科学研究院(唐山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河流应急响应方案编制服务 完成沱江干流(内江段)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编制(沱江干流内江段包含但不限于沱江对口滩市级水源、老母岩县级水源,银山镇、归德镇高楼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最终汇总《四川省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工作方案》明确的内江市其他支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编制成果。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沱江干流(内江段)及其支流。 (1).资料收集 通过资料收集、影像分析、现场踏勘等方法,建立河流基础信息清单,主要包括:流域水文水系、环境风险源及敏感目标、辖区内应急资源(包括:队伍、装备、设备、物资以及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等)、流域内可用于储存受污染水体、便于实施应急处置措施的环境应急空间及设施等信息。 完成资料收集后,汇总整理建立如下清单: ①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清单; ②重点环境风险源清单; ③环境敏感目标清单; ④河流基础信息表。 (2).影像识别 ①识别范围。河道及两岸各1公里范围内。 ②识别步骤。 A、采用天地图影像地图作为底图。 B、导入资料收集阶段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清单点位经纬度信息。 C、通过影像识别,核对、补充、完善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清单。 (3).现场踏勘 ①制定踏勘方案。 对重点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的类型、地点、使用状态、容量等信息进行现场核实,并采集现场照片,将现场照片与信息录入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管理平台。开展现场踏勘前需制定方案,明确范围、点位、内容、计划、成果等。 ②踏勘内容。 A、采用天地图影像地图作为底图进行现场定位,核实经纬度、容量、使用状态等信息。 B、相机拍照。尽量包括全景和近景照片,每个点位不超过3张。 C、无人机航拍。有条件的,对水库、大型闸坝、水电站、大型湿地等点位可使用无人机航拍全景,每个点位1张。 ③形成工作成果。 通过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管理平台或APP,完成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清单中的各点位经纬度信息填报。 ④.编制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 根据“南阳实践”基础信息清单,明确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建设或使用方法、运转方式,结合环境风险源分布等情况,确定突发环境事件情景,针对如何隔离拦截污染团、如何控制清水等问题,编制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以下简称《响应方案》)。《响应方案》主要包括编制说明、流域水系及敏感点分布图、流域重点环境风险源分布图、流域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分布图、流域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使用说明等5部分内容。 ⑤项目成果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果: a.完成内江市沱江干流(内江段)及其支流风险识别与分析,编制风险评估报告,为内江市沱江干流(内江段)水环境安全应急工作提供科学基础。 b.完成沱江干流及其支流环境风险源更新统计工作,编制环境风险源清单,为内江市沱江干流(内江段)风险预防工作提供整体防控导向依据。 c.完成沱江干流(内江段)及其支流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的识别、核实、统计工作,编制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清单,为环境应急信息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d.绘制沱江干流(内江段)及其支流风险源分布图、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分布图,构建“一河一图”,进一步沱江干流(内江段)环境安全应急工作的科学化、高效化、标准化。 e.编制沱江干流(内江段)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做到“一河一策”,科学预防,高效应急。 f.汇总《四川省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工作方案》明确的内江市其他支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编制成果。 g.生态环境部“南阳实践”工作方案要求的其他内容。 h.以上成果须录入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平台,通过生态环境部对此项工作的考核。 ⑥项目预期成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成果) 序号 名称 1 内江市沱江干流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2 内江市沱江干流环境风险源清单(包括支流汇入风险源清单) 3 内江市沱江干流环境应急资源及设施清单 4 内江市沱江干流环境风险敏感目标清单 5 内江市沱江干流风险源分布指示图 6 内江市沱江干流环境风险等级分布图 7 内江市沱江干流环境应急指示图 8 内江市沱江干流(内江段)环境应急响应方案 9 汇总沱江干流及其支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成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 ⑴.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⑵.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⑶.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49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雷、柏国箭、刘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35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256号

邮编:******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北环路西段576号

联系方式:0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汉安大道西段927号40幢2楼1号、2号;

联系方式:0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832-*******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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