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湾镇中龚、涂巷、小高、小余、小陈、柿树尹、界墩、大何、冲里靳等9个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设计含测绘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3年苏湾镇中龚、涂巷、小高、小余、小陈、柿树尹、界墩、大何、冲里靳等9个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设计含测绘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CHSW-019
二、项目名称:2023年苏湾镇中龚、涂巷、小高、小余、小陈、柿树尹、界墩、大何、冲里靳等9个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设计(含测绘)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金江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南、松谷路西凤凰商务中心凤凰城酒店2-1405室
中标(成交)金额:陆万壹仟捌佰元整(¥*****.00元)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下方联系方式信息。
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巢湖市苏湾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巢湖市苏湾镇
联 系 人:刘站长
联系方式:177*****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有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中垾镇合芜路02幢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方式:177*****685???????????????
巢湖市苏湾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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