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7 16:2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QYGL[CS]********

二、项目名称: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齐齐哈尔市立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爱民委农行家属一号楼东侧 3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齐齐哈尔市立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梅里斯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及保洁服务,保障梅里斯检察院工作正常进行 一、项目经理职责: 1、负责与采购单位负责人沟通,了解情况,制定服务方向,改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素质。 2、每日需对服务区域的卫生进行检查,对所有在岗人员进行核对,如出现缺岗、漏岗要及时进行处理。 二、保洁人员职责: 1、基本要求 (1)统一着装,服装整洁,服务礼貌,培训上岗; (2)保洁人员配置合理,工作强度适中; (3)配备必要的清洁工具、清洁耗材,例如扫帚、拖布、抹布、清洁剂、保养剂等; (4)依据保洁现场需求,可配置现代化保洁机械设备,例如清洗机、扫地车、吸尘器、清冰雪设备等,以便于保洁快速作业及节约人力成本。 2、外公共区域保洁服务内容 (1)道路、庭院、广场清扫; (2)绿地垃圾清理; (3)天台、天沟、屋面清扫; (4)领导办公室清扫; (5)大、小会议室外清洁。 3、服务标准 (1)大堂、走廊地面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扫1次、湿拖1次;楼梯扶手每天擦拭1次,窗台、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窗栏杆每周清洁2次; (2)天花板、公共灯具、墙面、踢脚线每月清洁1次; (3)楼内共用门窗玻璃,每年(5-10月)擦拭1次; (4)室内公共区域保洁后干净整洁,无污渍、水渍、灰尘、蛛网,玻璃明亮整洁; (5)设立巡回保洁人员,巡回保洁间隔不小于1小时,发现垃圾及时处理; 三、安保人员职责: 1、品德好,无不良劣迹,无犯罪前科,纹身。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在岗任职要求,形象、气质较好。 3、年龄50周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体重55-80公斤。 4、负责每日人员接待,不卑不亢,礼貌待人。 四、更夫职责: 1、品德好,无不良劣迹,无犯罪前科,纹身。 2、年龄55周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体重55-80公斤。 3、待办公人员下班后做好楼宇的巡查工作,确定管好门窗、水阀、用电等工作。 4、更夫要求工时间内不允许酗酒、不接待亲友。 五、帮厨人员职责: 1、工装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浓妆艳抹。 2、上班期间坚守岗位,各尽其职,严禁无事串岗,大声喧哗。 3、上班期间严禁会客,偷懒、睡觉、抽烟、以及打电话。 4、服从工作安排,严禁顶撞,对工作不找借口,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当班工作任务。 5、按时统一开餐,不偷吃东西,不开小灶。 6、保持菜肴卫生,严禁出现头发、沙子等杂物。 7、妥善保管原材量,严禁原料腐烂变质。 8、餐具清洗时必须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对餐具要轻拿轻放,尽可能减少对餐具损伤。 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提供服务,服务期一年 严格按照按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服务,服务包括项目经理每日巡查及与采购单位负责人沟通,了解情况,制定服务方向,改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素质,保洁员服务标准 :(1)大堂、走廊地面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扫1次、湿拖1次;楼梯扶手每天擦拭1次,窗台、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窗栏杆每周清洁2次; (2)天花板、公共灯具、墙面、踢脚线每月清洁1次; (3)楼内共用门窗玻璃,每年(5-10月)擦拭1次; (4)室内公共区域保洁后干净整洁,无污渍、水渍、灰尘、蛛网,玻璃明亮整洁; (5)设立巡回保洁人员,巡回保洁间隔不小于1小时,发现垃圾及时处理;三、安保人员职责: 负责每日人员接待,不卑不亢,礼貌待人。 四、更夫职责: 待办公人员下班后做好楼宇的巡查工作,确定管好门窗、水阀、用电等工作。更夫要求工时间内不允许酗酒、不接待亲友。 五、帮厨人员职责: 服从工作安排,按时统一开餐,保持菜肴卫生,妥善保管原材量,严禁原料腐烂变质。 33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琪、唐振宁、辛晓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为标准,再按照采购单位与招标代理公司协议规定的下浮比例收取(但以下情况除外:代理费报酬低于2000元的,固定收取2000元),由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交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0.49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齐齐哈尔市立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0.00 10.00 9.33 99.33 1 1
齐齐哈尔市明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60.00 10.00 10.00 80.00 2 2
齐齐哈尔市金御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6.50 10.00 9.90 76.40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育德街

联系方式:137*****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乾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东四道街96号

联系方式:199*****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省乾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99*****195

黑龙江省乾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2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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