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1号1101
中标(成交)金额:2,5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C********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沈阳市市内十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约3890平方千米。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需要进行更新的约950宗。 ★一、已有确权成果整合 1、已有确权成果数字化,对每卷档案的普通页面逐页扫描或高清拍摄,大幅图件扫描,建立目录。集体土地所有权档案预估2000卷。 2、已有确权成果整理分析,整理已有电子数据、纸质资料,核实登记数据现势状态,建立台账,对已登记成果,核实内容是否完整、空间数据是否缺失、图属是否一致,形成清单。已有确权资料2000卷。 3、属性信息录入及更新,现有数据库存在属性录入错误、信息填写不完善等问题,同时由于数据标准变更,需根据已有登记数据库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档案,逐宗核实和补充录入相关信息;删除错误、冗余数据,理清登记数据的现势或历史状态;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对已有登记成果进行规范化处理。已有确权资料2000卷。 ★二、所有权数据更新 1、权属界线更新,已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包括土地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调整、农民集体合并或撤销等情况,对其变化情况进行更新。更新宗地约950宗。更新原则如下: (1)已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址发生变化,但导致变化的法定文件(如土地征收批准文件)中已有明确界址坐标的,不再开展权属指界和不动产测绘。 (2)已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址发生变化的,依据权属变化材料,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按规定履行权属调查程序。条件具备的,实地指认权属界线,采用解析法实测界址点。条件不具备的,可利用高分辨率正射影像图,经图上指界签字后采集界址点坐标,形成地籍调查成果。对重要的以及影像上不清晰或有争议的界址点,采用解析法实测。 (3)因采用底图不同、测绘精度不同或坐标转换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所有权之间存在交叉重叠或缝隙的,经核实,界址未发生变化且不存在权属争议的,不再开展权属指界。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的走向说明等权属调查资料,结合影像特征线,调整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界线。 (4)存在权属争议且一时难以解决的,编制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查清权属争议主体,经争议各方指认,对有争议部分划定争议区,设立争议宗地,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对无争议部分土地设定不动产单元代码并编码,核实并确定权属界线,对界址走向进行详细描述,纳入登记范围。 2、更新成果输出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项目整体要求,并按照国家及相关规范执行,质量达到合格,项目最终通过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慷、王玥、王潇女、刘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7,6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024-********-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徐鑫、张冬妮、徐曼
电 话:024-********-357
十、附件
采购文件:17-沈阳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发售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