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工业园区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预中标结果
2015年工业园区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预中标结果
普定县2015年工业园区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交易结果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5)616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普定县普信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贵州安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普定县2015年工业园区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593)已于2015年9月23日10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和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定额下浮0.3%
中标工期:12个月
项目负责人:王存利
项目负责人资质:贰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7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遵义鸿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定额下浮0%
中标工期:12个月
项目负责人:方靖华
项目负责人资质:贰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5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安顺市实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定额下浮0%
中标工期:12个月
项目负责人:朱光亮
项目负责人资质:贰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5年10月26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普定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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