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黑龙江省鹤岗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工程二期二次结果公告
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黑龙江省鹤岗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工程二期二次结果公告
合同包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工程):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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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4号楼18层1812 | 15,000,267.95元 |
合同包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工程):
服务类(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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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 ******** | 采用全量化方式处置积存渗滤液估算约 4-6万立方米(以最终确定的实际需求为准), 尽快降低渗滤液液位,消除生态风险。本项目现阶段提供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为准,无论实际工程量高于或低于估算工程量,结算时均按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际载明的单价进行结算。 | 采用全量化处理渗滤液估算约4万立方米(以最终确定的实际需求为准),处理设备及人员由我公司自备(包括硫酸等药剂购置、用电量以及其他处理渗滤液所投入的一切设备及人员),使本项目达到国家规定的《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中 1 级 A 标准。处理能力为日处理量400m3/d,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4万立方米(以最终确定的实际需求为准,实际工程量超过4万立方米工期予以相应顺延)渗滤液全量化处理并定期对产清水做第三方检测。处理后达标清水由我公司运送至鹤岗市西部污水处理厂或环保部门认可的其他地点。系统全量化处理,无浓缩液回灌堆体。产生的固化物由我公司运送至业主指定地点无害化处理。 | 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4万立方米(以最终确定的实际需求为准,实际工程量超过4万立方 米工期予以相应顺延)渗滤液全量化处理并定期对产清水做第三方检测。 | 达到国家规定的《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中 1 级 A 标准。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4万立方米(以最终确定的实际需求为准,实际工程量超过4万立方米工期予以相应顺延)渗滤液全量化处理并定期对产清水做第三方检测。 | 15,000,267.95 |
王艳华、吴兴运、高章民、王凤平、邢笛(采购人代表)、丁华晶、张洋(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执行国家计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费为中标价*0.8%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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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工程 | 1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工程):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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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4.86 | 10.00 | 10.00 | 94.86 | 1 | 1 | |
南京博知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6.86 | 6.80 | 9.89 | 83.55 | 2 | 2 | |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4.57 | 6.80 | 9.83 | 81.20 | 3 | 3 |
名称: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18号
联系方式:186*****519
名称: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海富臻园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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