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采购总预算金额:¥892,000.00
本次成交金额:¥34,500.00
采购单位: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
联系人:杜承萍
联系电话:0717-*******
成交供应商:宜昌金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日期:2023年06月27日
执行方式:议价
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需求:服务期限1年。对位于夷陵区梅岭路1号的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院内的乔木、灌木、色带、刚竹、草坪、藤本月季进行养护。 在养护期限内,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1、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2、对本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供应商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服务期限内,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服务期满时,供应商方应保证本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供应商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采购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应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5、供应商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服务响应说明:满足采购需求。服务期限1年。对位于夷陵区梅岭路1号的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院内的乔木、灌木、色带、刚竹、草坪、藤本月季进行养护。 在养护期限内,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1、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2、对本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供应商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服务期限内,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服务期满时,供应商方应保证本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供应商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采购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应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5、供应商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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