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山生态园宣传标识建设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锦屏山生态园宣传标识建设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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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山生态园宣传标识建设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宜阳政采磋商(2023)0120 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锦屏山生态园宣传标识建设工程项目:
中标人:河南国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89.3694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3-05-28
2采购项目名称:锦屏山生态园宣传标识建设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6月2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宜阳政采磋商(2023)0120 号
锦屏山生态园宣传标识建设工程,宣传标识及背部搭设钢架,钢架下做混凝土
基础,广告牌面层0.5厚90型彩钢瓦及加厚画布制作安装
河南国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火炬大厦一楼西区 1-184 号
893694.00 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锦屏山生态园宣传标识建设工程项目
本项目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自采购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 周哲锋 豫241060803944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严磋商小组组长,钱晓苏,周安安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和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洛财购20193号中代理费支付标准收取,由成交
人支付。
收费金额:6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
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
,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
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
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
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阳县财政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林业局
地 址:洛阳市宜阳县纬一路与锦屏路交叉路口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35981695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祥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B-7幢2-101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0379-8085768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园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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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祥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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