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档案馆馆藏档案信息化建设合同公告

宁乡市档案馆馆藏档案信息化建设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GK-202*****0062-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档案馆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馆藏档案信息化建设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006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应用服务器 服务器详见附件1*****
2 数据库服务器 服务器详见附件1******
3 光纤交换机 存储用光纤交换机详见附件1*****
4 集中存储 其他存储设备详见附件1******
5 数据库软件 数据库管理系统详见附件1******
6 虚拟授权 其他计算机软件详见附件1*****
7 台式电脑 台式计算机详见附件4*****
8 蓝光刻录机及刻录蓝盘 刻录机详见附件14950
9 防磁柜 防磁柜详见附件2*****
10 消毒柜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详见附件2*****
11 硬盘 移动存储设备详见附件10*****
12 数字化电脑硬盘 其他存储设备详见附件358400
13 监控系统及服务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详见附件1*****
14 文件柜 案卷柜详见附件43280
15 档案存放架 其他图书档案装具数字化现场档案在立架,规格高长深2000*1000*450mm五层.109180
16 数据链路 其他计算机软件市民之家三楼档案数字化办公地点至五楼市民之家机房的100M数据链路(五年服务)5*****
17 综合档案馆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其他计算机软件详见附件14*****
18 档案整理(2000年以前) 其他档案资料重新整理成盒、编页码、打印卷内目录、打印封面背脊,(包括档案盒、耗材费用)************
19 档案整理(2000年以后) 其他档案资料检查成盒(更换盒子)、编页码、打印卷内目录、打印封面背脊,(包括档案盒、耗材费用)9000*****
20 档案数字化 其他档案资料详见附件(具体以招标公告文件为准)1*******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玖佰零肆万肆仟伍佰玖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注:以上采购内容及价格均来自于招标文件,与原文件一致。按照实际情况本表格中序号20和21数量单位“个”应为“页”。

主要内容:本次项目内容为宁乡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主要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调档交接、档案修裱、档案整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贮、条目著录、数据挂接、后期整理装订、质量自检和申验、实体档案归还、数据备份和移交等环节和内容。

主要任务:本次档案数字化加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对需要修裱的档案进行修裱;(2)对需要数字化的档案进行全文扫描;(3)著录与修订同扫描档案对应的归档文件目录。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7-01 —— 2027-12-31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档案馆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服务期限五年,软硬件设备采购和综合档案馆局域网馆藏档案资源管理系统在第一年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并验收;档案数字化加工分五年完成。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项目分5年支付,2023年在软硬件设备、综合档案馆局域网馆藏档案资源管理系统、第一年(即2023年)的档案数字化加工交付使用后通过一般程序验收后进行结算(依据甲方2023年年初预算,第一年度预算费用300万元)。第二年(2024年)开始根据档案数字化实际完成工作量经馆内部验收(验收表格见附件1)或由甲方聘请专家验收后,每半年结算一次,如聘请专家,相关工作和费用由甲方负责。第二年(2024年)预算经费约240万元,第三年(2025年)预算经费约240万元,第四年(2026年)预算经费约70万元,第五年(2027年)预算经费约54.459万元,具体以甲方年度资金安排、工作安排及乙方实际完成量为准。

4.2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888*****00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符合国家信息化建设、档案数字化建设的相关要求。

5.2.2 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 第一年(2023年)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一般程序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年(2024年)开始采用内部验收,相关工作由甲方负责。

5.3.2 项目验收要求

(1)软硬件系统验收时,乙方需按照甲方采购需求的要求进行交付,乙方须承诺将所有项目文档(包括需求规格说明书、详细设计文档、培训材料、用户手册、操作手册等)完整移交甲方。

(2)数字化加工验收

1)乙方数据自检合格后,书面申请宁乡市档案馆验收。数据验收首批以5万页为单位,验收合格后以20万页为单位,分批由乙方自检合格后提交验收。

2)数据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验收标准》进行检查,要求档号、控制符、数据挂接准确率达到100%,其他项目(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和条目著录等)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含95%)予以验收通过,并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验收登记表》,做好验收记录。如抽检合格率在95%以下,提交的验收数据全部发回乙方全面自检,直至达到验收要求。

3)档案实体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将追究法律责任;顺序错误、装订不符要求、卷间文件颠倒等作为差错,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含95%)予以验收通过。

4)数据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提供硬盘、光盘备份数据和实体档案移交给甲方;目录和全文数据要向宁乡市档案馆数据库迁移。

5)如聘请专家进行档案数字化验收,相关工作由甲方负责。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使用该项目的任何一部分,当受到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投诉时,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6.2 要求提供的备件:保证项目正常运行标准配置的附件及专用工具,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6.3 甲方具有软件产品及其产生的数据的所有权。

6.4 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产品资料、技术文档、项目文档等)移交甲方。

6.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系统中接入任何其它网络用户、不得将系统或数据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6.6 由甲方免费提供完整的数字化加工场地(宁乡市市民之家323、324办公室)给乙方使用,加工场地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五年合同期内不能变更加工场地,如发生变更,变更场地所发生的搬迁费用由甲方负责。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7.4.1 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5.2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7.4.2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5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7.5.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7.5.2 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7.6 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7.6.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付款义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甲方出现延迟付款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其延迟付款及同意宽限的时间。

7.6.2如果甲方迟延付款超过乙方同意的宽限时间,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进一步要求甲方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保密要求:合同期内,乙方本项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保密制度中关于保密方面的规定。加强人员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外泄任何档案信息及内容。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11.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1.3工作要求:乙方应由专业人才负责项目,成立专门专业的团队负责项目推进,人员相对稳定。

11.4 其它:该项目基于中国移动5G云网大数据能力,落地OneCity平台,为甲方提供运营管理中心(IOC)、驻场服务等。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市民之家3楼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220号
法定代理人: 彭智勇 法定代理人: 乔辉
委托代理人: 杨怀维 委托代理人: 乔辉
电话: 0731-******** 电话: 0311-********
传真: 0731-******** 传真: 0311-********

附件列表
  1. 附件一:档案数字化完成工作量验收确认表.docx
  2. 合同明细.xls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藏档案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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