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站洛阳站客运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项目招标第二次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站洛阳站客运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项目招标第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LYCZKYK**********)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洛阳站客运垃圾清运业务外包已由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地点:洛阳站
2.工作内容:洛阳站范围内垃圾收集、清运及垃圾投放处所周边、运送途中卫生保洁
3.期限:2023年8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2.具备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相关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无行贿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实力。
5.有50万以上垫资能力。
6.存在以下行为的报价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6.1报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2报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3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4报价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6.5报价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以“国铁采购平台”(*****.cn">https://cg.*****.cn)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6.6报价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7.为认真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精神和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参与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规模类型的内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6月30日至 2023 年7月 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套,到洛阳车站客运科(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道南路1号)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17时30分,地点为洛阳车站客运科(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道南路1号)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发布公告媒介在“国铁采购平台(*****.cn">https://cg.*****.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车站
详细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道南路1号
电话:0379-********手机:155*****195
联系人:赵志宇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媒介上发布。
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车站
日期 :2023年6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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