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外聘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617-2314FY1337)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7月04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第9包:安康分行入围数量:5家: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宁康律师事务所,其他类型投标报价:848元/案,质量:/,工
期/交货期/服务期:36个月: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联强律师事务所,其他类型投标报价:700元/案,质量:/,工
期/交货期/服务期:36个月: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安业律师事务所,其他类型投标报价:980元/案,质量:/,工
队
期/交货期/服务期:36个月
中标候选人第1名:广东信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其他类型投标报价:954.00元/案,质
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个月:
中标候选人第1名: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其他类型投标报价:700.00元/案,
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个月: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宁康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联强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贵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安业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贵人:/:
中标候选人广东信达西安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宁康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联强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安业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广东信达西安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宁康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联强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安业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广东信达西安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
理人办理,应当提供对异议事项的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
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
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
(14)
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
和联系方式: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29-85362812.5
公示期3日。
三其他
公示期3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相关职能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唐延路北段18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9-855928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1层1109室
联系人:田原石珍妮谢涛
电
话:029-85592870
电子邮件:xbgjsz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15)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